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很多企业会采用的一种用工方式,由于派遣劳务用工越来越规范,也有一些新的规定出台来约束派遣用工的,其中连带责任就是比较重要的一项,很多企业对此不是很了解,不知道对自己用工有没有影响,下面就让今元人才来介绍劳务派遣用工连带责任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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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具体承担:
1、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规定或者未按照派遣协议约定支付派遣期间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及各项福利待遇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退回劳动者,导致其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就赔偿金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社会保险待遇。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社会保险费造成劳动者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用工单位已依法支付了社会保险费,并且按照派遣劳务协议约定支付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相关待遇以及第十条规定双方约定的工伤保险等补偿,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4、其他由派遣单位独立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未依法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以及未妥善保管档案造成的损失以及用工单位并未参与实际也无过错等其他情形,均由劳务派遣单位独立承担责任,用工单位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劳务派遣用工连带责任是怎么回事,相信企业对此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今元人才是一家正规的人力资源机构,目前已经为数万家企业提供了长期的人力资源服务,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岗位外包、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