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社会,离职跳槽是每个公司不可避免的会发生的情况。离职跳槽不仅仅是会影响我们自己的工作,更会影响我们的社保问题。尤其是在辞职的时候,社保就变得尤为重要。那么员工在离职的当月,企业还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吗?
假设员工离职最后工作日是在3月15日,公司约定的发放工资时间为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那么单位是否需要为员工缴纳3月份的社保呢?
很多企业面对这种情况则是要求员工要自行承担单月的社保缴费,基本会给出当月工作不满月,社保费个人缴,公司不给缴的理由。
不过也有的公司则会视情况而定是否为离职员工缴纳社保,他们则会根据员工离职时间是在当月15日之前还是之后来决定,如果是之前则不予缴纳,之后则会照常缴纳。
对于上述企业所说的两种做法,严格来说其实都是不合法的,直接不给员工缴纳是不合法规的,在这个例子中,员工一旦和企业解除相应的劳动合同,企业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而不是还要下个月再结清,即使是和劳动者约定好支付时间,但是劳动关系解除,则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支付,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至于是否应该为当月离职的员工缴纳社保,法律也有明文规定。《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规定,当月的工资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会保险。
所以说,只要员工在职一天,企业就要为其承担社保缴费的责任。我们所说的员工最后工作日为3月15日,那么在3月1日到15日依然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以企业就必须为其缴纳。如若用人单位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均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内容来自今元人才官网,希望大家喜欢。想知道更多关于社保方面的知识,请关注今元人才官网,今元人才官网全流程在线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劳务派遣、岗位外包、社保管理、代发工资、商业保险等全方位的人资管理解决方案,致力于推动中国人力资源产业的发展与变革,让人力资源变的更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