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一批新规陆续实施。哪些与你我有关?快来一起看看!
一、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政策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3/31/content_5749452.htm
广东省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8号)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即“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
四川省
1、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0.4%,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2、自2023年5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统一按照基准费率0.2%、0.4%、0.7%、0.9%、1.1%、1.3%、1.6%、1.9%的80%执行,即分别执行0.16%、0.32%、0.56%、0.72%、0.88%、1.04%、1.28%、1.52%,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
政策来源:http://rst.sc.gov.cn//rst/gsgg/2023/4/28/30fc88adee0749099cadb67b79ec34c7.shtml
湖北省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实施期限继续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政策来源:http://rst.hubei.gov.cn/zfxxgk/zc/gfxwj/202304/t20230423_4635249.shtml
上海市
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
政策来源:https://rsj.sh.gov.cn/tshbx_17729/20230428/t0035_1415236.html
河南省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政策来源:https://hrss.henan.gov.cn/2023/04-26/2733265.html
二、陕西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按照《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
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元、二类区20元、三类区19元。
3、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政策来源:https://rst.shaanxi.gov.cn/newstyle/zcfg.asp?id=8834&chid=100821
三、两市阶段性降低医保单位缴费费率
郑州市
1、阶段性降低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由10%(单位8%、个人2%)调整为9%(单位7%、个人2%),不含生育保险。
2、阶段性降低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由10%调整为9%。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D0105Y/7120711.jhtml
无锡市
1、自2023年5月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5个百分点,即降至5.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再降低1个百分点,即为7%。
2、执行期到2023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我市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执行7%,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执行8%。
政策来源:http://ylbzj.wuxi.gov.cn/doc/2023/04/28/3946729.shtml
四、上海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
2023年5月1日起,灵活就业群体在上海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以及以集体参保的方式,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业劳动的从业人员,均可以在本市参保。
政策来源:
https://rsj.sh.gov.cn/tshbx_17729/20230428/t0035_1415199.html
https://rsj.sh.gov.cn/tzcjd_17352_17352/20230428/t0035_1415200.html
五、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延长
河北省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4月21日出台《关于印发河北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规范调整和优化,2023年5月15日起正式执行。
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省本级最低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10年,申请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不足的,可选择补缴。
政策来源: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2678
江苏省
江苏省医保局发布了《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文中提及享受终身医保的缴费年限将延长,只缴纳15年医保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该条例自2023年6月1日正式执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政策来源:http://www.jsrd.gov.cn/qwfb/sjfg/202301/t20230119_543815.shtml
六、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22日发布《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
政策来源:http://www.mohrss.gov.cn/wap/xw/rsxw/202305/t20230522_500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