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放假安排发布、春节和劳动节各增加一天,最新出炉的放假办法振奋人心。除了新增假日,11月还有哪些关乎你我的民生新规?涉及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开始、康复治疗医保报销期限翻倍……不容错过。
01 国务院: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国务院11月12日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共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二是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图源:人民日报)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11/content_6986380.htm
02 支持大龄领取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大龄领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政策原文: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shbx/202411/t20241105_529151.html
03 六大行:实施新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自11月1日起,将陆续实行新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这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要求即将正式实施。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9/content_6977645.htm
04 成都:完善外籍人士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在蓉外籍人士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成都市将从2024年11月15日起施行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效期五年。
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护照的外籍人士,可按规定参与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并享受与我市公积金缴存人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二、完善在蓉外籍人士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涉外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信息和业务指引双语发布。
政策原文:
https://cdzfgj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296504612278239232.shtml
05 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开始
上海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11月12日起开始,至2024年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25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5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单位:元/人/年)
政策原文:
https://www.shanghai.gov.cn/xbhygq/20241112/569a46233d7c4fbc8b745a1ae5cc9eff.html
06 海南: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及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租房提取额度标准由原来的900元/人/月提升到海口、三亚地区1500元/人/月,其他市县地区1200元/人/月。
新市民、青年人家庭在海南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已登记备案的,在实际租金支出范围内,本人月缴存额超过租房所在市县提取额度上限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月缴存额支付租金;本人月缴存额未超过租房所在市县提取额度上限的,可按租房所在市县最高上限提取支付租金。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政策原文:
https://gjj.hainan.gov.cn/hngjj/gfxwj/202410/0d614eb873804241a0a97bc36540b0ea.shtml
07 北京:康复治疗医保报销期限翻倍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物理、康复治疗医保报销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物理、康复治疗医疗费用负担。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需要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参保人员相关治疗费用医保报销期限较原政策翻倍。
政策原文: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410/t20241030_3930795.html
08 云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提高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从2024年11月1日起,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进一步提高。
- 降低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由30元、60元、90元降为20元、40元、60元。
- 提高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原来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调整为高10个百分点,最高可报销70%。
- 全省普通门诊自然年度支付限额统一为6000元,超过支付限额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除了提升普通门诊待遇保障还将调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同时将扩大门诊统筹药店范围、加强门诊便民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强化门诊用药保障,提升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可及性,更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惠及参保群众。
政策原文:
https://www.yn.gov.cn/zwgk/zfxxgkpt/gkptzcwj/xzgfxwj/202409/t20240913_304151.html
09 广东:8类药医保将不予报销
11月1日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支付标准的制定,还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支付、管理和监督等内容。《暂行办法》规定,以下八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
1.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2.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3.保健药品;
4.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5.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6.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7.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8.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政策原文:
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4/22/content/post_4502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