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现在企业选择比较多的一种用工形式,它指的是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需求,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然后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业的需求,派遣相应的人才去企业上班服务,目的在于解决企业的用工问题。降低企业的成本。对此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那么劳务派遣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下面快跟着今元人才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中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所以说,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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