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我们都知道,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关乎着我们以后的生活保障。我们在企业上班的时候,公司都会为我们缴纳社保,这是公司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的权利。但是有的公司却以一些理由,不想给员工缴纳社保,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如果多次协商,单位仍然拒绝补缴社保,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呢?
1、以单位不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赔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如果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话,劳动者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申请经济补偿金。只要单位存在这样的不交或者漏缴的行为,劳动者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进行申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2、向社保经办单位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未及时缴纳社保的话,将对单位收取一定的滞纳金,同时要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欠缴金额的行政罚款,那么作为劳动者可以利用这一条款来举报单位,利用社保机构的力量追缴个人社保。
3、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可以主张单位赔偿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导致劳动者不能够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如果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导致不能退休享受待遇的,没有缴纳医保导致不能报销医疗费的都属于这种情况,劳动者都可以申诉个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