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重要的劳动用工方式目前在很多用人单位得到广泛接受,由于自身是派遣工很多劳动者也搞不清自己是否和用人单位直接招聘的员工一样享受同样的待遇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又有哪些?今元人才就和大家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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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有试用期吗?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5、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由谁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单位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被派遣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