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案例
严某在一家软件开发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工作,2017年入职时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在岗三年,公司按月根据严某的出勤情况向他支付保密费,作为严某离职后一年内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和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
2020年,公司与严某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但是严某提出公司要支付他离职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最终,仲裁委支持了严某的要求,公司支付了2020年8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因限制劳动者离职后的就业范围,而对劳动者做出的补偿。补偿以劳动者在离职后不从事与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为支付前提,通常自劳动者离职之日起按月支付。
在本案中,严某在职期间的保密费随工资一同发放,公司并没有考虑严某离职后的就业情况,并且保密费的发放与考勤挂钩。另外,严某提供了软件开发公司门卫刘某的工资条及银行转账记录,以此佐证了公司员工均享有保密费。上述情形都不符合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基本特征,该保密费应当属于工资范畴,而非对竞业限制的补偿。仲裁委裁决支持严某的仲裁请求,因双方缺少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标准的明确约定,根据法定标准,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进行补偿。
为了更好地维护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共同利益,还有哪些竞业限制的相关知识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呢?
1、何为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也就是,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2、哪些员工需要需要竞业协议
企业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掌握或知悉公司商业秘密是适用该规定的重要条件。因此,公司首先需确定商业秘密的范围,比如客户资料、核心技术等,以此确定接触该商业秘密的人员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3、竞业限制何时生效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4、未约定补偿金是否有效
当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义务,尽管未约定经济补偿,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双方都可以协商确定经济补偿的金额。
5、月工资中包含补偿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明确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可见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合同之后,按合同约定对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月工资中发放无效。
6、违约金约定过高过低怎么办
补偿金约定过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确定了补偿金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的无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违约金约定过高:公司可以根据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可能造成公司损失的大小约定违约金金额,如果约定金额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劳动者可以要求减少违约金的数额。
7、违法解雇能终止协议吗
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雇员工时,员工可以不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不同意见。因此,建议公司在拟定《竞业限制协议》时,可以约定“员工无论任何原因离职,均需遵守竞业限制义务”,避免分歧。
8、如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素材:北京人社部官网
整理:今元人才